“林越,你要是敢辞职,我就把整栋办公楼买下来送给你。”她把我按在CEO办公室的真皮沙发上,膝盖抵着我的大腿,手里攥着那份盖了公章的继承权文件。“沈晚,你疯了吧?”“我疯了?”她冷笑一声,解开衬衫第二颗扣子,“你请我吃了三百六十七顿饭,我总得……请你吃顿大的。”1我叫林越,普普通通打工人,月薪八千。去年春天,工位旁边来了个新同事,叫沈晚。